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实施,做好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简称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管理工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制定《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及《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实施指南》。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公司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征集推荐工作。
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目的是促进我国与发展中国家青年科技人员交流;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构建中外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加强科技人文交流,深化民心相通、提升能力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合作等奠定基础;在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合作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一、申报条件
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的外籍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在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重点国别清单之列(见附件);
2.在国籍所在国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 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验;
4. 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
5.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二、资助经费
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资助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资助标准为税前12500人民币元/月。经费仅用于外籍专家在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保险这三项支出,机票等其他支出由外籍专家自理。
三、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
发展中国家杰青计划全年开放申报。每季度举行一次评审,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
四、申报要求
有意向申报者可以先将外籍专家的简历发至liulina@upc.edu.cn。待通过审核后通过申报系统申报。
联系人: 赵春露 柳丽娜
联系电话:86981295 8698195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