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奖励在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及组织,推进行业国际科技合作事业的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特设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科技合作奖”,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及范围
凡是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向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帮助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培养科技人才或者管理人才以及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或者组织均可被推荐,该奖项不设奖励等级。
二、推荐条件
1、被推荐的外籍人士或者组织,应当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稳定合作5年以上;
2、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的联合会国际合作奖候选人、候选组织应当征得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同意,并填写由联合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3、凡与中国国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参与评审;
4、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及形式
(一)材料及形式
1、书面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2、包含附件在内的电子版申报书光盘一份
3、《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和《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科技合作奖奖励办法》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1、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各单位请于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一份(含附件)汇总后统一报送成果管理科;
2、终稿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doc
科技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