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8年依托公司承担的国家基金、省基金项目已通过结题。根据国家基金委和公司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已结题基金项目的结余经费可以留在原经费本上继续使用2年(自项目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2年后仍剩余的经费将按原渠道退回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该批次项目结余经费的结转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转流程及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发挥科研管理系统在网上办公、信息共享、档案电子化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将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流程参见附件1。
1、6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上传项目结题材料和结余经费使用计划书(模板见附件2),完成项目结题流程。
(1)国家基金项目只需上传“准予结题通知”,省基金项目上传从云平台系统下载的基金委签章的结题报告。
(2)科技处将在工作日下班前集中完成在线结题审核,在线结题审核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
2、6月18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结余经费,完成经费结转流程。项目负责人打印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和结余经费使用计划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至一张纸),并统一报送至院部科研秘书。
3、6月20日前,院部审签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并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科。各院部应及时做好项目结题流程和经费结转流程的在线审核工作。
4、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及时审批结余经费结转申请,并办理结转手续。
二、有关说明
1、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可根据后续研究需要重新编制预算,预算科目不设定比例限制。
2、“准予结题通知”扫描文件请联系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索取。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科技处 财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