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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34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智库高端人才在咨政建言、对策研究、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山东省现面向海内外遴选第二批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在首批遴选180人的基础上,第二批遴选120人,使省智库高端人才储备库动态控制在300名规模。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6大领域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中,遴选具有丰富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的专家型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技术高管;省内外著名企业家;国家重点智库机构或国内外知名智库专家,以及具备决策研究能力和相关学科特长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其他各类人才。

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二)熟悉国情省情,具有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富有创新能力,学术学风端正,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在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630日后出生),离退休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3630日后出生)。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人才,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活跃度和影响力,提出的政策建议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

(二)符合遴选专业范畴,在专业领域有相关代表作,取得过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相关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或海外重要奖项。

(三)在职人选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离退休人选担任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业技术高管。

(四)具有丰富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的县处级以上专家型离退休党政领导干部。

(五)著名规模以上企业、高技术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中,具有较强公共政策研究能力和研发成果原创能力的企业家。

(六)国家重点智库机构或国内外知名智库的专家型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8913日前通过人才山东网(www.rcsd.cn)进行注册、申报,签订承诺书。

(二)遴选确定。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由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智库高端人才评审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名单,经媒体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由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结果。

(三)入库管理。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入库人才颁发聘书,并纳入人才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5年。

四、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加快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入库的智库高端人才在岗位聘用、课题保障、能力建设、成果使用、挂职交流、参与决策、信息共享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0531—8207320782073122skxdxbgy@shandong.cn

申报咨询:张继庆,0532-86981882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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