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教师和博士后招聘工作,现将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教师和博士后招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和博士后招聘计划的制定工作,应根据学科战略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学年招聘计划。其中,光华学者不需报送招聘计划,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和讲师招聘计划原则上应控制在各单位的空编范围内。招聘计划应由教授委员会审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2.各单位应分学科、专业制定招聘计划,优先保证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岗位需要。招聘计划应由各教学科研团队提出需求,各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明确博士后津贴的具体承担者。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和博士后招聘计划应明确所属科研团队(具体到人)和合作导师,讲师招聘计划应明确所属教学团队(具体到人)。 3.少数不具有博士后流动站和团队紧缺的学科可招聘讲师,学校将严格控制讲师招聘数量。具体学科由学校根据该学科的发展水平、目标定位和团队队伍现状研究确定。各单位如需报送讲师招聘计划,应同时报送招聘计划所在系教师数、2016-2018年人均教学工作量等数据,充分说明招聘理由。 4.招聘计划由学校审核汇总后,学校统一发布教师和博士后招聘启事。各单位应通过参加高水平大学校园招聘会、在本学科国际权威期刊发布招聘广告、召开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纳入教师出国研修重要任务等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学校招聘政策和招聘信息。 5.集团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和招聘质量作为对各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6.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18-2019学年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2018-2019学年博士后招聘计划申报表》和讲师招聘理由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注:请各系将招聘计划于11月21日下午4点发至huangyq@upc.edu.cn,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继庆,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