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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34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19174号)相关精神,现将有关通知公布如下:

一、增补专家基本申报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2. 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

3.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

4.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5. 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

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6. 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 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二、重点增补以下条件的专家

1. 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例如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万人计划(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学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2. 入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员,例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3. “双一流高校的一流学科建设专业领域的专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于2019929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注:请学院符合条件的老师于9月28日中午前将《申报表》发送至huangyq@upc.edu.cn ,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925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