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组织申领西海岸新区研究生生活补贴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26 浏览次数:87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西新人组〔2018〕1号)、《关于印发<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8〕127号)精神,现就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8年4月12日以后首次来新区(不含青岛保税港区)就业,且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研究生。

 二、补贴条件

(一)2018年4月12日之后首次来新区就业;

(二)申报补贴人员须符合《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 号)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条件。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3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元/月的标准发放。

(二)补贴期限:补贴按年申报,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次申领时限为:2021年1月到2021年12月。申领人员必须符合青岛市住房补贴的申领条件,申领月份必须要与申领过的青岛市住房补贴的起始时间完全一致,按照个人实际申领月份填报。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

)申报材料

 1.《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新引进研究生申领生活补贴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

(二)请各单位汇总后,于5月9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请学院申报人员于5月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工科楼c241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anwang@upc.edu.cn。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生活补贴的须为申请过青岛市住房补贴并发放过的。

2.生活补贴与一次性安家费无关,仅与已发放的住房补贴配套。

3.补贴选择的银行账号为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账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联系人:刘晓怡

 

人事处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新引进研究生申领生活补贴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