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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冠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457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工作,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现面向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公开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专家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2.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团队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请步骤

申请人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服务大厅-科学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新用户首先需要选择“评审专家”,然后在“系统登录”框内点击“注册申报新用户”,用身份证号注册用户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类型选择“评审专家”,进入“计划项目申请-专家资质申请”,点击“新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

2.老用户(系统注册过的非专家账号)可直接登录,选择“评审专家”,进入“计划项目申请-专家资质申请”,点击“新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

3.专家账号信息维护,请登陆账号后点击“业务功能维护-评审专家管理-专家信息列表”,在线更新个人信息,点击“保存”。

4.各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或所在区市主管部门)对新申报专家进行审核同意后,统一出具推荐汇总表。其中区市科技部门主要负责技术专家审核推荐,区市财税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专家审核推荐。

三、申请时间

1.专家申请时间为2022618日至630日。

2.各主管部门于202271日之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或通过互联网邮箱发送至qdgaoqi@qdppc.net

 请学院申报人员于6月2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uanwang@upc.edu.cn

四、有关说明

1.凡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及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工作,本人符合专家任职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2.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结合方式,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统一管理。

3.为规范高企评审专家库管理,若以前年度参加过高企评审但未在系统注册或信息不完善的专家,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家信息,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表。20202021年主管部门推荐过的专家无需重复填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栾晖、贾琦     85631057

青岛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严超    85911985

系统技术支持: 杨建军  18353238045

 

附件:附件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doc

附件2:推荐汇总表.xlsx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