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人数。公司共3个推荐名额。
2. 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团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
2.外语水平证明;参见附件1
注意:“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为: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于2019年1月1日(含)以后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于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回国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于2018年秋季班(含)以后入学并获结业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3.外方正式邀请函;
要求: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 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邀请信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外方合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合作导师本人提供并签字。)
5.《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科技处审核并盖章)及科研成果清单;
6.职称、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7.《国家公派出国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公司签字盖章),申请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身心健康状况、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顺序);
10.个人承诺书(附件5);
1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6)(需专家签字,无需学院盖章)。
注:附件6表格由3名与申请人同领域的评审专家填写,专家须为教授或博导,专家对申请人从事学科专业的熟悉程度应为:非常熟悉或熟悉;推荐意见请从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研修计划与依托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拟留学单位情况及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等方面评价,不应只填写“同意”或“不同意”;表格中“学号”部分不填。
(二)时间安排
1.9月10日—20日,申报人在网上填报完毕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
2.各单位汇总后,请于9月20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人员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办公楼1204房间,推荐人数超过1人请排序,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3.集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确定学校初选人员名单。
请仔细阅读如下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
(1)系统填报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2)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3
(3) 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19
(4)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方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1
五、派出及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公派留学人员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派出。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情形,以及《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的措施外,不再统一延长资格有效期。请录取人员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根据自身及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实际,在资格有效期到期前及时派出。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6
2.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152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尽快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并切实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
(二)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不实申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