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结合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柳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107

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结合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赛引才”作用,现将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山东博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山东博新计划是依托国家和省重点科研创新平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科研转化项目设立创新岗位,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创新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领军人才。该计划对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入选人员给予每人资助40万元,其中含20万元生活补助和2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给予每人资助30万元,其中含20万元生活补助和1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管理期均为2年。

二、申请条件

(一)山东博新计划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2.报名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的参赛人员。其中,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或揭榜领题赛的参赛人员须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创业赛参赛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

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通道及条件请参考:https://www.sdhwrc.com/

3.入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202351日后来鲁入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拟入站全职进行博士后研究的青年博士。

其中,已来鲁入站人员是指202351日至2023815期间办理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是指可以于20231015日前办理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博士后设站单位应当根据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确保其在设站单位工作。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给予支持:

1.已在2023年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中获奖的参赛人员,或晋级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决赛的参赛人员。

2.优先支持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200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见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博士。

3.应届博士毕业生及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回国、外籍博士,以及能够在我省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和重要团队中承担或参与关键项目的予以优先支持。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已入选国家和省博新计划的;已入选国家及省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正在执行公派出国留学或其他国(境)外访学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进入本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以“在职人员”等身份兼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三、推荐数量及遴选方式

(一)推荐数量

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为依托单位,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推荐单位,推荐数量不限。

(二)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高校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遴选资助。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个人提出申请并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形式和要件审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三)评审论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用流动站与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分类评审方式,组织同行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名单。

(四)公示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资助人选名单,并拨付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1-申请表”。

(二)《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员工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海外留学博士申请人须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毕业6个月内的可暂不提供);已入站的须提供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统一命名为“2-身份材料”。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主要包括代表推荐人选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本人主持的项目/课题提供公布文件或证书或合同书首页及盖章页(参与的项目/课题无须提供),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统一命名为“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三)工作合同或协议PDF电子版,统一命名为“4-工作合同(协议)”。

申报材料(一)至(三)PDF电子版统一建立一个文件夹,并按以下格式命名:所在市—推荐单位(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计划所属一级学科—博士后姓名(例如:济南—山东大学—物理学—XXX)。

828日前,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同时报送2023年度“山东博新计划”(第二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PDF电子版和EXCEL电子版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810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