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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王柳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24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现将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嬴,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2023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3年度资助项目数为 20个左右(全国), 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 3-10 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3年度一次性拨付。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3年12月-2025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项报告。

三、申请资格

1.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四、限项规定

1.本年度公司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申报要求

1.请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 12月 25 日前 登 陆 中 国 — 中 东 欧 国 家 高 校 联 合 会 官 方 网 站http://ccheic.xjtu.edu.cn/ 通知公告页面或直接登录https://zo.weimeitc.cn/Account/Login?RetumUrl=%2Fzdo 完成线上项目申报。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12月27日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柳老师),电子版发送至liulina@upc.edu.cn。

六、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 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2.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 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如有申请意向,请在12月22日上午下班前先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

集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柳老师86981982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合作部  李老师、肖老师

电话:010-66090069转8071,8080

附件: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管理办法.docx

   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指南.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