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
(三)2020年4月20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以下简称 “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二)补贴申领期限
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本次申领2022年12月-2023年12月的住房补贴,填报时间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但不可超出此界限。
四、申领流程
(一)学历确认。申请人须先进行学历确认,请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1. 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2. 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注册流程:青岛市人才网(注册)--登录学历汇—新增(填写)--保存--上传—提交审批---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微信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
注:学历汇未注册成功的,无法申领补贴。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户籍单页(须保证本人户籍信息以及印章清晰);
(3)承诺书(见附件3,须个人签字);
(4)社保及医保证明(社保及医保均须提交,时间要和申领补贴起止时间一致,比如申领2021.12-2022.11的补贴,证明时间也要为2021.12-2022.11,具体操作见附件5、6)。
首次申领人员:请按照顺序将上述材料1-4形成4个独立.pdf文件,并以“1.身份证”的形式命名,最终整理成文件夹以“个人姓名+首次申领”命名。
非首次申领人员:请将材料4形成1个独立.pdf文件,并以“姓名+社保及医保”的格式命名;
(5)《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附件2,注意区分国内、国外);
注:首次申领的汇总表备注一栏标注“首次申领”。
(6)线下申报登记表(附件4)
材料5-6,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8日之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无须提交纸质版。
(三)审核发放
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核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后发放。
其它未尽事宜请详细查看附件1。
五、注意事项
如实提报信息。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联系人:刘晓怡
人事处
2024年1月3日
附件1: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