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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区外引进创新类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肖凡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2-16 浏览次数:27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招才中心)关于业绩评估工作的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区外引进创新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首年度业绩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新区第三批区外引进创新类高层次人才(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估方式与内容

1. 评估工作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和座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 评估内容主要包含评估对象2018年度的岗位责任、荣誉成果、人才培养及产学研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三、提交材料

1. 评估对象需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附件1),要求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其中表格格式不允许修改,认定层次填写顶尖领军紧缺用人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

2. 撰写3000字以内的业绩自述报告,要求单面A4打印,一式一份。

3.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18年度主要业绩涉及的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 评估对象有效证件(主要指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可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正面不要盖章或签字,用铅笔在背面注明高层次人才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证件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同等尺寸。

要求各单位于2019221日(周四)中午12点前将业绩评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和业绩自述报告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四、工作要求

评估对象要确保业绩评估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评估对象所在单位需对业绩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应待遇,并追究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doc

附件2:第三批认定人才名单.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