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公司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山东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提名名额及获奖人数
1.单位提名。公司可向山东省提名候选人3人,各单位向学校限推荐1人。
2.专家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作为专家进行提名,每位院士可提名候选人1名。
3.本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拟表彰60名获奖者,往届获奖者以及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三、教学院(部)遴选程序
1.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一览表》(附件1)报所在教学院(部),其中“学科领域”详见附件2。
2.教学院(部)党委严格审核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填写《审核把关意见表》(附件3)。
3.教学院(部)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把关意见表》每人1份,由所在教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党委公章。
2.《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人选、教学院(部)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五唯”倾向,保证评选质量,并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2.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候选人提名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3.各单位要对提名材料以及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材料真实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035
附件4: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5日